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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时间:2021-06-10 16:04    发布者:学管部    浏览量:11085

西安电力高等专科学校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学生资助咨询电话:029-61842143

资助项目

资助金额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资助人数或比例

国家资助

国家奖学金

一次性奖励8000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6.二年级及以上(含二年级)学生;
7.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含10%),且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至少有一项位于前5%、没有不及格科目。

 全省每年约1400人

国家励志奖学金

一次性奖励5000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7.二年级及以上(含二年级)学生;               

8.学习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3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全省每年约30000人

国家助学金

每年:特困3800元;一般贫困2800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占全省在校生27.91%,其中:特困10.92%;一般贫困16.99%

国家助学贷款

根据学费和住宿费确定,本专科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在户籍所在县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需在公办高校学生资助部门咨询办理)

无限制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退役一年以上、自主就业,考入高校并到校报到的入学新生

根据征兵部门批准名额确定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就读本省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就读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

中西部生源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在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部门申请)

全省平均7723人

绿色通道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和住宿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

无限制

学校资助

校内奖学金

每学期:一等1000元;二等500元;三等300元

1.一学期内,考试课总评成绩为80分及以上,单科不低于70分,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在班人数前50%者,考查课成绩为及格及以上者;

2.操行评定为良好及以上,体育课成绩75分及以上,体育锻炼达到国家锻炼标准。

本专业达到评定条件学生总数的10%(一等),30%(二等),60%(三等)

评优选先

每学年:三好学生标兵1000元;三好学生600元;优秀学生干部500元;优秀学生500元;先进班级1000元

1.三好学生: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学习态度端正,刻苦认真,各科平均成绩在85分以上,单科最低成绩75分(或中等)以上,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为全班由高向低排名前30%。

2.优秀学生:学习成绩平均80分及以上,单科不低于70分,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在班人数前40%者;对敢于并善于同各种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者,或有抢险、救灾、救人的行为者,或有道德模范典型事例者,可直接表彰。

3.优秀学生干部:思想品德良好,工作责任心强,有组织观念、全局观念,作风正派。能以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遵守校纪校规,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热心为班级、同学服务。工作踏实、积极主动,认真负责,敢于坚持原则,大胆开展工作,有创新精神和奉献精神,工作有突出表现;学习成绩平均70分(或中等)以上,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在班人数前50%者等

三好学生标兵在三好学生中评选,人数为5%;三好学生按班级学生总人数10%;优秀学生干部按班级学生干部总数50%;优秀学生按班级学生总人数20%;校、系学生会优秀学生干部按学生干部总数50%。先进班级以各系部班级总数的20%评定

学习进步奖

每学期300元

学习总评成绩较上学期总评成绩在班级按专业排名前进10名及以上

无限制

英语等级证书、计算机证书

每学期500-800元

学生在校期间,取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四级合格证或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合格证书的,可申请奖励500元;学生在校期间,取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六级合格证或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三级合格证书的,可申请奖励800元

无限制

职业技能等级证

每学期300元

在校期间取得两个及以上证书

无限制

勤工助学

固定岗位:每月约300元左右; 临时岗位:每小时10元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校纪校规、维护校园秩序;2.在不影响正常学习、生活、健康的前提下,努力做好勤工助学岗位工作(必须在学年认定的贫困生库里)

约200个岗位

学费减免

减免5500元

1.孤儿、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等无直接经济来源者;
2.学生本人患大病或遭遇意外身体伤害事故;
3.父母患大病、意外身体伤害事故、单亲、离异家庭且人均月收入低于生源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4.低保户或残疾人家庭且家庭经济困难。

无限制

学生资助管理:段晓莹  联系电话:029-61842143

           负责人:左红梅    联系电话:029-61842259


陕西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暨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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